2009年11月30日 星期一

歷史是IN還是OUT -濳規則

逛書店遊圖書館是我假期最愛的活動之一。書有很多不同類,金融及經濟等商業書當然是我最喜愛,但各類型書我也是會看的,因為我希望自己可以有多方面的知識和思維。唯一史書(特別是近代中國歷史,很紅很紅那類)我是很抗佢,一是沒有興趣,二是我覺得拿著本史書來讀好像很OUT的樣子。

可是,近日意外地在中國亞馬遜買了有一本叫<<濳規則>>(作者是吴思)的歷史書。More about 潛規則我本想買幾本有關人類行為學的書本,看見買夠七十八元就可以用$0買下這本紅得很的書(這裏的紅是指很賣得)。(買下這"$0"元的書又令我想起<<什麼都能算>>的作者說過,若有一天亞馬遜免費送你什麼的話,你就知自己經常買貴了書。 >_< 但是免費的話就管不了那樣多,何況這書很紅,買下只付十多元運費,又有什麼所謂。)

讀了這書的一小半章節後,我就覺得自己不像是在讀史,而是在讀時下中國新聞一樣。我感到這書IN得很。書中的章節雖然是在講述中國古代官埸的敗壞,但我一直讀一直在想,這故事熟口熟面的,我不時在晚新聞裏也聽到同樣的情節。

早一至兩個月,無線新聞做了個小專題報告有關非洲人在廣州過期居留的人數日漸增加,因此公安就動用很大的警力去捉拿那些黑人,最後因攪出人命而鬧至數百人圍堵公安局的局面(#)。記者訪問了幾個過期居留的黑人,他們指責公安當局沒有依法如期為他們續期居留故意留難。不用說大家也知道為什麼啦,但這只事故事的一部份。沒有證的人不時強行給公安扣留,一是付銀一是給送出境。這不就正正就是書中作者指的"合法傷害權"或者是"合法恩惠權"。書中的故事是大約是這樣的
一個縣若然發生偷竊案,縣老爺就最高興了。他立刻命人把被偷竊戶四周的有錢人家都帶回官府,指他們偷了別人的財,這叫賊開花。若他們付上金銀,那他們就可以走,這叫做洗賊名。當然,被偷不會獲得什麼補償。又有人因為不滿被貪官長期放血,上訪北京。當然又給人抓起來啦,可是這人因為在縣中常助人而名氣大,這引起很多人民的不滿。最後幾萬人圍堵局府,縣老爺只可落荒而逃。
 這不就是同一樣嗎?抓起你,說你過期居留,可是付錢的又放你回去,上午找人,下午放人,廣州公安也很勤力。這就如作者題出狼羊配,做狼的不能不食這些肥而無能的羊,而羊也不能不給狼吃掉。因為羊根本沒有力去反抗,就只望自己是最後被吃的一個。

由這刻起我開始對歷史書改觀,鑑古知今此話不假。中國人的敗劣源遠流長,早於幾千年就會這樣貪劣敗壞。

#http://www.rfa.org/cantonese/features/kaleidoscope/china_african-07292009142041.html?encoding=traditiona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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